Bianews报道9月19日消息,有媒体获悉,一个名为“王建林”的微信公号因发布多篇不雅文章,被王健林诉至法院。王健林诉称,浩港电子网络有限公司冒用王健林名义、盗用王健林肖像注册微信公号“王建林”。经审理,法院认定该公众号侵权,王健林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。
王健林之前要求浩港公司关闭涉案公众号,删除全部文章,在媒体刊登道歉声明,并赔偿经济损失499万元、精神损害抚慰金500万元以及维权支出的合理支出1万元,共1000万元。浩港公司称,“王建林”三字和王健林的名字不完全相符,对于姓名权不构成侵权,同时也未给王健林造成经济损失,仅同意当庭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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